江苏一女子隆胸后感染致左胸部分切除 发视频维权被整形机构起诉索赔14万元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报道,1月6日,江苏盐城的张丽(化名)独自前往南京,参加了她所涉及案件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审理期间,涉事整形机构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向她索赔约14万元。

事情起于去年6月。张丽的朋友充当医托,将她带到南京一家名为“萝爱”的整形机构进行了隆胸手术。术后,她的左胸出现严重并发症:填充物渗透成“蜂窝煤”状,造成感染,随后多次手术清理和切除。此后,张丽陆续在网络发布了多条维权视频。

10月,针对张丽的投诉,当地卫健委介入调查,认定涉事机构注射的两种填充物违反相关法规,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被卫健委认定违规操作的注射物

被卫健委认定违规操作的注射物(受访者供图)

1月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涉事整形机构,对方表示不会对此事接受公开采访。

闺蜜劝说两个月带她隆胸,左胸感染手术被医生形容“像蜂窝煤”

张丽介绍称,2025年6月,在闺蜜李某反复劝说两个月后,她应邀前往南京国贸大厦一家“萝爱”整形医院,缴纳了2.8万元,接受注射隆胸手术。

据张丽透露,闺蜜李某收取了医院支付的中介费共计1万200元,其中自己分得2000元。

“闺蜜一直声称这里手术效果好,我最初并不同意,直到明确得知她能拿提成后,我才松动。当天她还带了另两位顾客到医院。” 张丽说,医院现场安排了多名身穿低胸衣的模特,供顾客触摸体验胸部效果,并宣称所用产品是胶原蛋白,能被身体吸收,安全可靠,术后24小时即可哺乳,48小时后可备孕。

然而,手术后张丽出现发烧、胸部发热疼痛,甚至连胳膊都无法抬起。她所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多次向整形医院客服反馈后,均被建议继续静脉输液、冰敷和服用止疼药。

张丽表示,她曾提出到三甲医院检查治疗,但“萝爱”医院方面劝阻:“三甲医院不专业,处理不当会留下大伤口,出了问题没人负责”,坚持要求她返回“萝爱”医院检查治疗。

2025年7月下旬,张丽要求查看注射物,医院工作人员展示了两个包装盒,分别标示为“益术康”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和“妦胸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均为三类医疗器械。

被卫健委认定违规操作的注射物

被卫健委认定违规操作的注射物(受访者供图)

张丽认为这些产品与手术前宣传的完全不同,遂前往南京鼓楼医院及江苏省中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血液多项指标严重异常,双乳感染且内部结构紊乱,被确诊为隆胸后并发症。

医生形象地形容她的胸内情况为“像蜂窝煤”,填充物扩散至胸部各处,必须进行手术清除。经过一段时间控制炎症后,张丽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接受了“去除植入物”和“皮瓣转移术”的手术。

“手术切除了我左胸约五分之二的组织,伤口缝了17针。”张丽说,这段经历令她极度懊悔。2025年8月1日,她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开始服用抗抑郁药物。

涉事机构被处罚后关闭,消费者发布维权视频反被索赔14万元

术后,医生建议张丽需继续接受手术治疗,因费用考虑她尚未进行后续手术。

康复期间,张丽多次在网络发布视频讲述自己的遭遇,并曾去整形医院现场拍摄相关视频。为此,医院报警,双方在派出所签订和解协议:医院退还项目费用并赔偿治疗费用,张丽删除相关视频并承诺不再发布涉事内容。

“后来我依然发布部分讲述个人遭遇的视频,没有透露医院名称。他们随后发律师函指控我违约,我甚至把拆箱律师函的视频也发布出来,他们又称该视频侵权,随后将我告上法庭。”张丽说道。

2025年10月,南京卫健委调查认定“萝爱”机构所用的两款医疗器械产品存在违规行为,依法处以4万元罚款并予以警告。不久后,该医院关闭“倒闭”。涉事机构认为张丽应对此负责。

“萝爱”医院诉称,张丽体质特殊且未遵从医嘱导致不适,且签订和解协议后仍违约发布不实视频,给机构造成严重名誉损害及经济损失。因而,机构要求张丽退还医疗费3.4万元余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费用累计10万元。

张丽回应称:“行政处罚已证明他们注射手术违规,名誉侵权没有事实依据,希望他们拿出证据。”她表示将依法追责到底。

1月9日,记者根据起诉状电话联系“萝爱”医院,对方一名女士自称是医院代理律师,表示不会做公开采访或回应,“案子已进入法律程序,一切按法律进行。”

https://news.sina.com.cn/c/2026-01-09/doc-inhftpvm0316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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