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定名称标识 婴配液态乳注册申请有这些要求
对于3岁以内的宝宝,如果母乳不足,父母一般会选择婴配乳粉作为补充。市场监管总局自12月起正式受理婴配液态乳注册申请,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宝宝将有符合中国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新选择。
婴配液态乳是以生乳为基础,添加营养素等制成的液态即食产品。婴配液态乳和婴配乳粉主要是形态差异,相同配方的婴配液态乳和婴配乳粉,营养价值是相同的。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 厉梁秋:主要的优势就是它能够立即食用,不需要兑水冲调,非常方便外出携带和哺喂。近年来我们观察到市场上对该类产品的需求逐步增长,特别是年轻消费群体对这一类新型产品的认可度较高。
婴配液态乳目前国内尚未批准生产,消费者主要通过电商平台、母婴店等渠道购买进口产品。
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的受理、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程序和要求,并从本月开始正式受理相关企业的注册申请。
确保宝宝安全 注册门槛高于婴配乳粉
我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一直实施申请注册制度,是目前监管要求最严格的食品之一。相比婴幼儿配方乳粉,婴配液态乳对企业原料源头管控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要求更为严格。
由于婴幼儿对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极为敏感,婴配液态乳作为即食型产品,一旦受到微生物污染,可能会给婴幼儿健康带来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婴配审评部主任 李雨林表示:生乳是婴配液态乳的主要生产原料,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生乳的微生物控制方面,嗜冷菌和耐热芽孢菌的风险控制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建立源头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双重屏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婴配食品注册处处长 马朝辉指出:婴配液态乳生产工艺的难点,一方面是对生产工艺中灭菌设备和灭菌效果的验证,另一方面必须通过科学配方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及包装材料选择,确保产品在整个货架期内的营养和体系稳定性。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婴配液态乳生产企业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标准包含检测方法、指标等,并说明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合理性。生产企业将被纳入监管重点,按照风险等级最高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名称标识有严格规定 方便消费者选购
市场监管总局对上市销售的婴配液态乳产品名称、标识有明确规定,防止误导消费者。
婴配液态乳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汉字。根据产品适用月龄,通用名称应为:
- 婴儿配方液态乳(0—6月龄,1段)
- 较大婴儿配方液态乳(6—12月龄,2段)
- 幼儿配方液态乳(12—36月龄,3段)
商品名称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 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绝对化的词语;
- 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描述;
- 明示或暗示增强免疫力、调节肠道菌群等保健作用;
- 明示或暗示具备益智、增加抵抗力、保护肠道等功能;
- 其他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造成误解。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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